第696章 宋太祖为政(一)(1/2)
北宋建隆元年(960年),赵匡胤代周建宋,承袭五代乱世残局。彼时天下分裂日久,藩镇割据余弊未除,南北诸雄并立:南方有南唐、吴越、南汉、后蜀、荆湖等割据政权分立割据,北方有北汉依托辽国固守晋阳,山河破碎、版图割裂,战火频仍、民生凋敝。中原历经梁、唐、晋、汉、周五代更迭,兵骄将悍、藩镇擅权、君弱臣强、帝位屡篡,百余年乱象积重难返。
赵匡胤登基之后,以一统寰宇、安定天下、根治乱世弊病为终极目标,审度当时南北形势、国力强弱、攻守难易,确立了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统一国策。彼时南方诸国虽物产富庶、据有地利,但军力孱弱、君暗政怠、割据自守、互不援应,易于各个击破;北方北汉地狭兵劲,且依附强辽、外援稳固、攻坚极难。故此宋太祖定下战略次序:先平定江南富庶之地,收取财赋、充实国力、养精蓄锐,待南方尽数底定、国力鼎盛之后,再全力北伐、收复晋阳、经略北疆。
依此既定方略,北宋次第出兵,先后平定荆湖、后蜀、南汉、南唐,招降吴越,稳步肃清南方割据势力,逐步终结分裂格局,使天下统一之势日渐明朗。
在推进统一战争的同时,赵匡胤更深知:五代乱世之根,不在于疆域分裂,而在于权不在中央、兵不在朝廷、财不在国库。为彻底根除藩镇割据、武将擅权、权臣乱政、帝位频易的百年痼疾,杜绝唐末五代以来“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的乱局,宋太祖系统性推行集权改制,确立收其精兵、削夺其权、制其钱谷三大治国纲领,配套出台一整套严密的政治、军事、财政、人事法度,全方位强化中央集权、巩固皇权专制。
其举措涵盖方方面面:以杯酒释兵权和平解除开国宿将禁军兵权,根除武将拥兵自重隐患;大力削弱相权,分割中枢宰辅权力;罢黜支郡,取消藩镇兼领支郡的特权,收地方权力归于州县;推行强干弱枝国策,集中中央实力、弱化地方势力;构建内外相维的禁军布防体系,内外兵力相互制衡、杜绝兵变;实行地方官员三年一易轮换制度,防止地方官久任生根、结党盘踞;普设通判监察牵制州府长官;创立差遣制度,实现官、职、差遣分离,打破世官盘踞、权责固化的弊端。
除集权改制之外,宋太祖着力整顿吏治、严明法度、裁汰冗滥、惩治贪腐,精简各级官府机构、规范官僚履职;同时轻徭薄赋、劝课农桑、安抚流民、兴修水利、鼓励垦荒,全力恢复生产、休养生息。历经数年治理,五代以来百年战争造成的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经济凋敝、社会动荡的创伤得以逐步修复,天下百姓脱离战乱疾苦,社会秩序趋于安定,农耕经济稳步复苏,民生富庶、政局清明、海内安定,开创了北宋立国之初政治稳定、经济复苏、风气清明的治世局面,史称建隆之治,为后续北宋百余年基业奠定了坚实根基。
一、中枢官制改革:分割相权,三权分立,独尊皇权
五代之时,宰相总揽军政财庶务,事权过重、威权极盛,往往凌驾皇权、干预废立,是权臣乱政的重要根源。赵匡胤建宋之后,首要改革便是拆解相权、分化中枢权力,彻底改变相权独大的政治格局。
宋代沿袭唐制,保留尚书、门下、中书三省架构,但重新划定权责与位置:尚书省、门下省设于外朝,仅负责常规程序化政务;中书省设于禁中,改称政事堂,为中枢核心议政决策之所。
太祖彻底打破隋唐以来宰相总领庶务的体制,在中央推行军政、民政、财政三权分立,将原本统归于宰相的大权一分为三,互不统属、各自直属皇帝:
以中书门下(政事堂)执掌民政、吏治、礼乐、民生等庶务;
以枢密院专掌全国军政、兵籍、武官任免、军队调动;
以三司总揽天下财赋、钱粮、赋税、国库收支。
三者各司其职、独立奏事、互不统摄,最终决策权尽数收归皇帝一身,从制度上根除了宰相专权乱政的可能。
与此同时,赵匡胤刻意压低宰相礼制地位,废除汉唐以来宰相坐而论道的旧制。此前历代宰相入朝议政,皇帝皆赐座、奉茶,君臣对坐论事,礼遇极尊;宋初改制后,宰相入朝奏事全程立侍,无复坐论之礼,礼仪规格大幅降低,象征宰相由“共治重臣”沦为“执事臣僚”,皇权独尊的格局彻底确立。
宋初初年,朝廷沿用后周旧臣,以范质、王溥、魏仁浦三人为相,平稳过渡政局。乾德二年(964年),三相相继告老请退,太祖遂专任赵普为独相,总领政事堂庶务。但赵普才干过人、权位日重,为防止其专擅朝政、独断专行,太祖特设参知政事一职,任命薛居正、吕余庆担任,作为宰相副贰,分理政务、牵制相权,形成“一相多辅、相互制衡”的中枢格局。
此外,太祖完善翰林学士院制度,遴选饱学重臣充任翰林学士。其职权有二:一是专职草拟朝廷重要诏敕、制书、政令文书,参与中枢机要;二是常侍皇帝左右、备顾问、参议论,可随时直面皇帝进言献策、评议朝政得失、条陈治国方略,成为皇帝制衡外朝、通达下情、参议大政的重要近臣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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