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离婚已成口头禅 (1)(1/1)
阴历五月初五,武正元接东山开发区卫生局的陈局长和李科长在深圳二路的“李家酒楼”吃饭,也坚持要带上苍白憔悴的春燕去应酬,席间一改常态地给春燕挟菜、拿水果,那份殷勤那份体贴,让春燕恍惚,就像回到恋爱时分。
过了两天,武正元一回家就高兴地对春燕说:“赶快收拾收拾,打扮打扮,等会儿我带你到李科长的老家去玩。”
春燕一边梳妆,一边七上八下地猜想着:武正元若真是想离婚,应该不会把我再介绍给这些陌生人认识的吧?
休假结束了,春燕要到枝江上班去了,她再次请求武正元撤诉。
武正元说:“我已请了段淑芬见习律师帮我打官司,你不想离也可以,我告诉你一个办法,你就不要请律师了,你找你同学的丈夫刘平去,他是法庭庭长,会帮你想办法的。”
回到枝江后,春燕按武正元的建议找了同学,讲了武正元闹离婚的事和他那令人难以猜测的态度。
刘平听完,给春燕提建议:“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感情破裂,你只要如实地讲他现在是怎样对你的就行了,在法庭上不论他怎样指责你,你都不要为自己辩护,也不要讲他的过错,这次只要你不同意离婚他就离不了,但六个月后,他如再坚持离婚法院就难阻止了。”
春燕听从了刘平庭长的建议。
2003年月6月23号,天下着雨,武正元搂着春燕,打着伞进了法庭。
过了开庭时间,杨晶法官询问武正元:“被告怎么还不来?”
武正元指着春燕说:“已来了呀,她就是。”
杨晶法官诧异地说:“既是这样子,还打什么离婚官司?我还从没见过这样打离婚官司的!”
在法庭上,武正元要求离婚的事实与理由是:“原、被告于1983年经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1986年登记结婚。婚前双方已同居,原告基于责任和内心道德的谴责才与被告结婚。由于婚姻基础不牢固,导致婚后感情不和,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1987年女儿出世。女儿的出生多少给原告带来了一点安慰,为了孩子、家庭,原告忍受着感情的折磨和煎熬,勉强维持着一个完整的家庭。近几年,双方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原本就岌岌可危的婚姻,现在已完全失去了支撑下去的必要,双方之间的感情已完全破裂了。两人的婚姻只是一种形式,根本就没有婚姻本身应该具有的实质的,非常丰富的内容。婚姻是需要感情来维持的,如果双方已没有了感情,离婚对双方来说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原、被告拖了十几年的婚姻,双方早已疲惫不堪。据此,希望法院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
在法庭上,武正元指责春燕狠毒,踢他的**,却闭口不提他是用自己的**给同事的姑姐做了人工授精手术后,她当时气急败坏才踢了他一下的,并且当晚,他还死皮赖地要试试他的**是否被踢坏,与春燕发生了夫妻关系。
武正元接着指责说门诊部的人都是春燕的人:妇产科的宋医生、何主任、护士杨玲、张玲、管后勤和财务的是春燕的二姐夫妇。
春燕一听傻眼了:“确实,这些人或多或少都与我有点关联,不明真相的人听了他这番话,肯定会误会我在门诊部是一手遮天,而事实却完全相反——”
一旁的刘平咳嗽了一声,春燕明白了:若想不离婚,若想挽留住这个家,她不能辩解。但是,她实在难以让自己沉默:“开私人诊所最让人伤脑筋的是找医生,有能力的医生都被医院返聘,即使出来打工,对薪金和医院规模要求都较高,所以从开始装修门诊部时武正元就吩咐我到处托同学和同事帮忙找医生——”
“看看,我说过我们合不来,感情早破裂了吧?我完全开不了口,我一开口她就反,我们俩就吵,即使是刚来时,我怕她淋雨,那么小心翼翼地维护着她,她说翻脸就翻脸!”
“彭春燕,这是你想要的结果吗?你承认武正元说的话吗?”法官威严的声音,令春燕惊慌失措。
“啊,不,不是,啊,是,是!”她看着武正元得意的脸,连连认错,“这个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但凡他说的话都是对的,都是我的错,为了这个家,我愿意改!我愿意改!”
春燕嘴里说看,内心却觉得委屈万分:宋医生是武正元医专的同班同学,但也是春燕同事的妻子,学的是妇科,妇科医生最难找,加之她的业务水平不错,武正元就托春燕想办法将她“挖”了过来;何医生退休前是兴山县医院的中医科主任,医术高,人缘好,又听从安排,常被安排到樵湖路的小诊所去代班,医生除基本工资外,效益工资是由处方金额提取的,可她并不计较去诊所代班的损失;杨玲是春燕闺密肖杏儿的表妹,先担心她不能胜任工作春燕没答应,是武正元留下的,后因在诊所工作时的合伙人尹姐提醒春燕杨玲与武正元关系暧昧,因为他俩之间十五岁的年龄差距,春燕一直将信将疑,并不愿意让杨玲在门诊部工作。是武正元一再解释与杨玲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来他又包养林红美,春燕寻思一个人不会同时与几个女的发生关系吧?于是才没拒绝武正元再次将杨玲请回到门诊;张玲是春燕同事的侄女,为了门诊部的利益,她让同事出钱让她侄女又学了做B超和心电图,她既是护士又是心电图和B超医生,而工资只比护士多一百元。杨玲和张玲直到现在都是武正元离不开的人。
而春梅夫妇,也是他亲自一再请求才来的,办门诊部时他还找他们借了五万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