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自由比什么都重要(2/2)
日常生活,早饭是固定的,每人半碗稀饭,中午是正餐,每人有两个窝头,一勺菜,菜就是萝卜或白菜之类的用大锅炒的,下午仍是每人两个窝头,早上和下午的菜都统一打进来,有半饭盒称为泡菜的盐水泡萝卜。
菜量很少,周末或许能赶上一个肉菜,大伙像饿狼一样,三两下便吃光了菜。
有时候的窝头,竟然是带着绿毛的,但能不吃吗?不吃的话就饿着,饿几天什么都肯吃了,没办法为了活命,这也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吧!
夏雨揪心地听着,听他说吃带绿毛的窝头,心里生生地疼,虽说自己在那段时间的生活也是不堪回首,但毕竟是自由的,忍不住跟他说:“自由比什么都重要!”
“对,所以人千万不要做犯法的事,一旦失去了自由,人生就变得毫无意义!”看来他是深刻领悟到了,年轻时付出的代价太沉重,明白这个道理时已经历了沧海桑田。
不过,她现在早已不怪他了,他毕竟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虽然他毁了自己一生的幸福,此时,对他只有心疼和深深地崇拜,看他说话时的样子,都已经被他深深吸引,她想,自己在他面前,始终是无法自控的。
于文轩此时的述说已很平静,他想让她了解自己的过去,这样会对她更为公平:“刚开始我忍着不吃,闹性子,耍脾气,后来遭受了惩罚,被戴上手镣和脚镣,或者,把你关在一间小黑屋子里,禁闭,时间长了,这种精神折磨更可怕!”
他们此时已坐到一个石凳上,夏雨侧着头看他,不可置信地问:“真是这样啊!我还以为那些惩罚只是电视里才那么演呢?”
是真的,其实,我们那些人也知道是自己犯了错,有啥好闹脾气的,谁受你这个,没几下,便服软了。
一段国外有关惩罚理论中的话是这么说的,我感觉很有道理:被惩罚者很丢人,实施惩罚者也不光彩,理论上对实施惩罚者赋予‘治病救人’、‘劝恶从善’的装饰外衣,以减少执法官员的羞愧感。
被告的肉体,从一开始就成为法律的道具。
其实这是一个刑罚中源远流长的问題,五花大绑是一种仪式,它将受刑者从大众之中标明出来,它和剃光头、着统一的囚服,甚至戴枷、上脚镣一起,给受刑者打上耻辱的烙印,甚至在死后还要焚尸扬灰、楦皮实草,或者悬尸示众,就像法官的黑袍、假发和惊堂木构成权威与正义的外观设计一样,这些施加于罪犯肉体的招数,也构成了对于被告人格的彻底否定,对于罪恶的彻底清涤,法官高一句话提纲挈领,说:目的就是为了要侮辱他。
刑罚显示出它的肉体意义,它不是仅仅要实现其实际功能而已,刑罚还要借犯人的肉体来树立权威,借别人的肉体来献祭,甚至让罪犯的亲人在人群里都要无地自容,对之弃之不及,生怕旁人知道那是自己的丈夫或者儿子,如果被告西装革履、发型完整,在外观上和我们没有一点区分,我们就较为容易将他当作平等的人看待,我们会想,他怎么会做这样的事呢?我们会从一般的人性上去企图理解被告及其行为,但他若是像舞台上的丑角或反面人物那样出场,我们便自然倾向于一种类似于种族主义的心态,认为他与我们不同,甚至认为他根本就不是人,不是和我们一样的人,我们会忘记,如果自己也如此出场,一样会在别人眼里面目可憎。
更重要的是对于仪式感的破坏。
正义与罪恶,各有各的肉体姿势,昂首挺胸、高呼口号,这是革命者作为被告的高大形象,